最近有一條熱門新聞,相信大家都看過了。
某醫科大學的一位老師,因救人導致上課遲到29分鐘,結果被通報批評,并扣除當月獎金。
院方的回應是:“患者本身就在醫院,即使這位老師不管,應該也能得到救治”。
這讓我想起來當年某位法官的逆天言論:“人不是你撞的,你為什么要扶?”???????
這兩起事件有異曲同工之妙。????
在我看來,那位救人的醫生可能是違反了某些規定,但是她走的一定是“正道”,因為生命的優先級一定在那些“校園規定”之上。
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:“道”和“路”的區別是什么?
答案有很多種,不過我最認可的一種是:“路”是看得見的物理空間,而“道”是人心里的那桿秤。
我給大家舉幾個小例子:
① 大部分人在做生意時,都喜歡根據合同辦事,而這個合同就是“路”,它是死的,它可以讓你賺一些錢,但是很難讓你真正做大。
但是,還有一些老板,他們在做生意時不僅按照合同辦事,在此基礎之上,更看重“共贏”和“利他”,這個層次就是“道”。
這樣的公司肯定能走得更遠。
舉個最近的例子:廣州本田需要裁員,結果裁員名額被瞬間搶空。
也就是說,大家都爭著搶著希望自己被裁掉,因為給的補償實在太豐厚了。
之前特斯拉這類企業也出現過類似情況:被裁員的員工臉上都洋溢著真誠的笑容。
有人說,這些外企遵守勞動法,按合同辦事。
在我看來,遵守合同只是一方面,他們之所以能執行到位,應該是從心底里希望那些被裁掉的員工能過得好一些。
② 當涉及到離婚這件事時,很多人都會陷入“互掐、互搶”的狀態,或者,頂多是按照《婚姻法》行事,如何分財產,如何撫養孩子等等。
這時候,《婚姻法》就是“路”。
但是,很多厲害角色在離婚時,講的是“好聚好散”,是“憑良心”,絕對會給對方充足的、遠超法律規定的補償,這才是“道”。
本質上,他們不需要給法律交代,也不需要給對方交代,而是要給自己的良心一個交代。
③ 當年東西德還處于分割狀態時(有點類似于今天的朝韓),有一名東德人翻墻想要逃到西德去(因為在東德餓死人是常態)。
西德這邊有一位士兵發現這種情況之后,立刻就開槍把對方打死了,因為上面就是這樣規定的,碰到有東德人過來就要開槍。
但是,沒過幾個月,柏林墻就倒了,東西德合并了。
這時候,法官對那名射殺難民的士兵進行了審判,法官給出的理由是:
作為軍人,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,這一點無可置疑(這是“路”)。
但是,從良心上來講,你在射擊時,有權利把槍口抬高一寸。畢竟,作為一名軍人,打不準是無罪的(這是“道”)。
④ 在上個世紀,意大利、美國、日本等國家,有很多活躍的“黑道組織”。
他們中間,有好人也有壞人。
有人會問,黑道也會有好人嗎?
當然,你去看看電影《教父》,雖然有演繹的成分,但是有些情節即使是21世紀的“現代文明人”也能產生共鳴。
比如,碰到有些混子、癩子來侵犯你的權利時,法律不一定好使。
只能求助黑道。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,相信大家應該看到過這種新聞:有些女人長期遭受家暴,最后被打殘、打死的也不罕見。
這期間,她找到各種組織、各種機構進行求助,但是,她的丈夫并沒有受到實質性的懲罰,換來的很可能是更嚴重的毆打。
但是,如果這種事發生在美國、日本或者意大利,要么法律會管(現代),要么黑道會管(以前)。
在古代,“俠客”之所以被世人所稱頌,就是因為他們能在法律管不了的灰色地帶進行“替天行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