靈魂自由的秘密:如何拒絕一切你不想做的事?

靈魂自由的秘密:如何拒絕一切你不想做的事?

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,都可以不做。

人在什么時候才算是真正的“靈魂自由”呢?

有一個很清晰的標準:任何你不想做的事,都可以直接拒絕。

比如,過年不想回家;回家不想跟同學聚會;不想參加某個人的婚禮……只要你的內心是抵觸的,你都可以直接說”no”。

有什么大不了的嗎?有什么嚴重后果嗎?

并沒有。

只要你在經濟上不依賴別人,那么你為什么要屈服于別人、屈服于某個傳統觀念呢?

人在什么時候能量最虛弱?就是挺不直腰桿的時候。

只要你敢光明正大地拒絕任何人,而且不懼任何人的流言蜚語,那么開始的時候,可能會有人對你不滿意,甚至暴跳如雷(比如父母)。

但是只要你忤逆他們一次,刺痛他們一次,以后他們再想對你發號施令的時候,他們就會三思。

看到沒有,正是因為你的一次大膽拒絕,那么小心翼翼、謹小慎微、心里打鼓的一方就不是你了,而是對方。

因為內心打鼓的那種狀態是最要命的,會嚴重削弱人的能量場。

這就好比,之前我說過對待“借錢”的一種策略。

如果有人向你借錢,只要你按照正常流程借出去了,以后他只要不能按時歸還(概率大于80%),那么你就會內心打鼓。

開口要怕影響感情,不開口要又覺得自己是個冤大頭,你的老婆也會罵你是個窩囊廢……

看到沒有?你在別人危難之際伸出援手,但是到頭來你卻成了小心翼翼、內心煎熬的“受害者”。

公平嗎?非常不公平。

所以,對待那些開口借錢的人,你必須上手段。

比如,無論別人向你借多少錢,你都要認真評估一下你們的交情,如果你認為彼此的交情值5000元,那么你就給他轉賬5000元。

但是,轉賬之前,你要問對方:大概什么時候可以歸還?

對方無論說是什么時候,其實都不重要,因為你非常清楚,對方即使再也不還了,你也無所謂的,你本來就想通過5000元把過去的交情買斷。

也就是說,你知道自己的這種行為屬于“贈與”,而不是“借貸”。

但是,表面上你必須得跟對方說是“借貸”。

這樣的話,即使過了還款日期、對方仍然不歸還的話,你的內心也會非常篤定,一點都不掙扎、不打鼓。

但是,對方的心里可能就會打鼓了,因為他是個不遵守諾言的人,他的內心會受到譴責。

無論他表現得多么風輕云淡、滿不在乎,在夜深人靜、獨自面對自己的某個時刻,他的靈魂肯定會受到煎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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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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