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圖片[1]-被人欺負時,就要把事情鬧大!](http://www.zzgyrme.cn/wp-content/uploads/2025/05/20250503094119308-image.png)
我一直很反對一種說法,就是你被欺負,是因為你好說話,是因為你允許,反正一切都是“受者”的問題;
是“受者”打開了“施暴者”內心的潘多拉魔盒,是“受者”的善良慷慨催熟了施暴者沒發(fā)育完好的邪惡念頭,是“受者”激活了施暴者的畸形心理和一系列扭曲行為。
哈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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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想問這幫擅長強盜邏輯的人,你哪只眼睛看出來人家允許你這么對待他的,還是你愚蠢到自以為是地認為,別人希望你不尊重他甚至欺負他;
病入膏肓了吧。
不過話說回來,在這個人均獸性大于人性的環(huán)境,咱不主動去挑釁和惹事,但也不能由著別人隨地大小說,隨地欺負自己。
我反對一切矛頭指向“受者”,是因為,如果人人都把日常的人際關系變成一場場唇槍舌戰(zhàn),把人際關系過度應激化和災難化,那估計遍地都是“瘋狗”——逢人就咬,就杠,就酸,就攻擊發(fā)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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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不是病態(tài)是什么。
少數(shù)人和你無法達成一致,不代表你就要和對方?jīng)Q一死戰(zhàn),也不代表大家從此反目成仇。
立場不一致和被欺負可以是兩碼事兒。
如果你被“惹了”一次,你忍了,對方看你臉色不對而“迷途知返”,了解了你的為人和心胸后,對你尊重和支持,那這樣的人是可以交,也可以冰釋前嫌的。
我支持你在被欺負后,把事情鬧大,指的是你在被沒皮沒臉的人,變本加厲地欺負之后;
你以為你的包容和不回應,能換來對方的反思和懺悔,實際人家的妒火只會越燒越旺;
親戚給你一個下馬威,同事對你開一次帶有惡趣味的玩笑,同學把你當傻子忽悠,這都算欺負。
你如果忍了,又不徹底遠離他們,你放心,這事兒沒完;
就像一個人的行為認知具有一致性一樣,對方對“欺負”也會上癮,因為這事兒太爽了;
你看看那些搞校園霸凌,職場霸凌的,有一個是正常人嗎?
不都是原生家庭充滿暴虐、攻擊、仇恨、冷漠、敵對氛圍的人嗎?
他們把發(fā)酵出來的惡,排泄出去的驅動力,就是身邊的某個老實人。
他們賭的就是你的不回應,你的躲避,你的逆來順受,你的臉皮薄,你的是非不分;
人家就是想看著你難受的,你接受了,你默認了,那么下次他們還這么對你;
人家吃定了你不反抗,沒意見,那人家為什么還要在你身上費心思?
都是哭鬧的孩子有糖吃,都是矯情能整事不好糊弄的人有便宜占,有人哄,有人小心翼翼地陪著笑臉。
你一個甘心情愿地出錢出力,被人當成工具人的,誰管你的感受和滋味呢?
所以,就想魯迅先生說的:
“天下不舒服的人們多著,而有些人們卻一心一意在造專給自己舒服的世界。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,也給他們放一點可惡的東西在眼前,使他有時小不舒服,知道原來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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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明確自己被欺負時,就要把事情鬧大,不犯法就行;
掀桌子,大喊大叫,放狠話,陰陽怪氣,往對方痛處戳下去,開讓他們難受的玩笑,揭他們的短兒,你也咋爽咋來;
可以預先演練,掌握好火候就好,大不了反擊完就跑唄。
千萬不要給他們第二次欺負你的機會,不要輕易讓他們試探你的底線,你自己要學會支棱起來;
成年人之間的規(guī)矩是磨合和訓練出來的,那些沒規(guī)矩的人,你得給他們立規(guī)矩;
讓你陪著逛街,你直接說“我只能和你逛半小時”!
人家白嫖你,你直接說:“你得給我勞務費!”
對方占你便宜,你告訴他:“這次輪到你花錢了!”
什么?
你嫌這么說話,太直接,太赤裸,不夠“迂回婉轉”,讓你怪不好意思,那你完了,你是被人欺負沒夠的主兒!
你就是要斷了別人欺負你的勁頭,讓他和你一交涉,就觸雷,就碰壁,就泄氣,就難受。
他難受了,才可能對你有所忌憚,才會不敢放肆和囂張。
他們干的本就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兒,你是占理的一方,又何愁沒有和他們翻臉的底氣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