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哪吒2》片方只能分到票房收益的33%,合理嗎?

圖片[1]-《哪吒2》片方只能分到票房收益的33%,合理嗎?-愛分享導航

今天我看到一條新聞,說是《哪吒2》的片方僅能分到總票房的1/3,有人建議要調整分賬模式,否則對于制作團隊太不公平。

圖片[2]-《哪吒2》片方只能分到票房收益的33%,合理嗎?-愛分享導航

還有很多網友說,早知道這樣,自己就不去電影院支持他們了,他們太黑了。
我雖然沒有去看這部電影,但是我知道,這種分賬模式一點都不稀奇。
因為一部電影的上映,需要多方力量的協調,那么來分錢的人自然也就多了。
比如,一部電影上映之后,一共賣了100億的票房。
首先,需要繳納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基金和各種稅費,扣掉10%;
其次,負責宣傳推廣、排片溝通、版權發行的“發行方”也要分走10%;
最后,各個電影院線會直接拿走票房總收入的50%。……
各項費用全部扣除之后,電影制作方能拿到的收入只剩下30%多了。
是不是跟大家想的不一樣?
這就好比,你去超市里買一個蘋果要5元錢,但是每賣出一個蘋果,果農那邊只能收到1元錢。
因為中間環節太多了,運輸費、保險費、稅費、房租、店員工資……這些都要分走一部分錢,而且是一大部分。
出版書籍也是如此,大家不要以為《鬼吹燈》的作者賺到了幾千萬、《明朝那些事》的作者賺到了幾千萬,他們賺的都是小頭。
一般來說,一個作家耗時幾年寫了一本書,定價50元,你知道每賣出一本他能到手多少錢嗎?
答案是,4-5元,也就是售價的8%-10%。
那剩下的那90%被誰給拿走了?
出版社、各大書店、各種稅務機構。
而且,出版社里參與分錢的環節也非常多,編輯、排版、印刷、營銷、推廣……每個環節都是必不可少的。
最近幾年非常火的直播帶貨也是同理,你別看有些主播一場就能實現幾百萬元的銷售額,刨去各種成本、稅費、營銷費用、推廣費用、團隊費用……
到主播手里的錢可能只有幾千塊,甚至是賠錢。
所以,你千萬不要覺得那些導演、作家、網紅都是躺著賺錢、一本萬利。
根本就不是這樣的,如果作品大賣的話,自己多少能賺點糊口的費用,如果弄不好,自己的幾年心血就搭進去了。
不過話又說回來了,如果影視、出版、直播行業蓬勃發展的話,能帶動很多上下游產業,而且也解決了大量的就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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