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所謂“隱學”,就必有所謂“顯學”,這是二元思維主導下,必然的產物。
換句話說,就是顯學是與隱學相對的一種文化,是基于隱學的某些質地而生產出來的,用以光明正大對峙,或者是打壓隱學的一種策略罷了。于是,隱學之所以要“隱”,就在于其某些質地是不被接納的,或者是不合時宜的,但它又可能是某種鋒利的、直達本質的,或者是一針見血的東西。而顯學之所以要“顯”出來,就在于其質地是具備了某些較大的現實效用的。任何有現實效用的東西,都必然會攜帶有偏好。一如需要以盡可能的方式去顯出來的顯學,其最大的偏好,往往都是指向共識的。因為,越是需要以明確的手段表征出來的,越是需要被更大規模群體接受的東西,往往越是指向一種一致性的訴求的。因此,所謂“顯學”,就是那些誰都有機會接觸的,甚至是以盡可能多的路徑,以促使更大規模個體接觸到的東西。于是,往往是“顯學”越強悍,“隱學”便越無立錐之地。但也往往是在這個時候,越說明了隱學的某些質地對顯學所推崇的東西,構成了可能的極大的沖擊。
01“顯學”講共識,“隱學”趨于個體智慧。顯學之顯,基于兩個層面:其一、是表征層面的顯,無論是表征形式,還是表征路徑,以及表征程度,都極力追求觸手可及,淺顯易懂,也即以無障礙流通為終極目的。因此,越是流通覆蓋面廣,流通力度大的東西,往往越隱匿著“顯”的訴求。其二、是價值指向的顯,始終偏好某種普適性和共通性,也就是所謂的共識,或者,也可以理解為是某種相通的、差不多的思維模式。也就是說,但凡顯學,實際上,最后都會進入到以籠罩式的環境壓力,去驅使他者不得不進入到顯學的思維范疇。因此。顯學建構的目的,始終在于形成某種通用的認知模式,更是以強大的普適性去壓制那些“例外”。而隱學之隱,也必然具有兩個層面的隱喻:其一、是流通層面的隱,因此,其表征模式相對就必須是隱晦的,甚至可能是艱澀的。就像禪語,是需要去悟的。而悟,講究的是因緣際會,講究的是個體智慧。因此,大部分人是無法企及的,一如窄門,能踏進一腳的,終究寥寥。其二、其價值指向,往往是通往內求的。而內求,則必然與共識背道而馳。就像所謂的出世入世,顯學求共識,是為入世;而隱學,趨于個體智慧,則是先完成出世,再圖入世。這兩者的區別,核心要害即在于,前者是被入世,手無寸鐵;而后者是一手慈悲,一手鋼刀。
02窺見“隱學”,方能穿過“顯學”。因此,隱學和顯學,總是會以某種參差對照的方式存在。窺見隱學的個體,才能以審視的姿態,觀察到顯學中的某些強悍的東西。而那些強悍的東西,往往可能是某種日常。被稱為日常的東西,往往是那些普適性極其強悍的東西。越是日常的東西,越是以強悍的環境壓力來作為“認知模式”的支撐。比如,一個個體如果不合群,那么,就可能會被他者指認為是清高,或者是性格孤僻,總之,是趨于負面評價的。我們的文化,似乎一直在鼓勵個體要參與集體活動,要多交流,多溝通,多交朋友。為什么呢?因為,只有當個體進入到群體時,才能為研究該個體,提供一個參照系。一個人,如果朋友很多,那么,這個人大概率是沒有智慧的。而聰明太過,大概率就會成為小人。一個總是在應付外界要素的人,始終是出于能量外泄的處境中的。因為,他不得不把精力用于研究他者,研究利害。就像開會,一大群人討論一件事,總是沒有結果的。因此,窺見隱學的人,往往都是在以盡可能的方式,減少與他者的鏈接。一切的修行,都是個體自身的實證。任何實證,都不是靠他者給的意見,也不是靠他者給的恩惠能達成的。
03于是,窺見隱學的人,一定是實證過的人,是懂得窄門的險要,以及必入窄門,方可見心的人。對于這些人而言,他者,不過是偶然的因果,不過是噪音,就像顯學,始終都是他者強烈偏好下編織的世相。這些世相,在隱學面前,始終是透明的。于是,所謂的修行,不過是穿過顯學的萬相,達成自覺,而后以無相之心法,窺見了那始終巋然不動的隱學之所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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