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斯德哥爾摩綜合征”的4個前提條件

圖片[1]-“斯德哥爾摩綜合征”的4個前提條件

1973年8月23日,兩名劫匪在瑞典首都“斯德哥爾摩”搶劫了一家銀行,并劫持了4名人質(3女1男),與警方對峙長達6天。在這期間,劫匪雖然一直用槍威脅著人質的生命,但同時也會給予他們食物和水,甚至還允許人質與外界通話。結果是,人質逐漸對劫匪產生了同情,其中一名女性人質還與劫匪產生了情感聯系,甚至在事后為其辯護。案件結束后,心理學家將“對加害者產生情感依賴、同情甚至認同”的這種心理狀態命名為“斯德哥爾摩綜合征”。

在現實生活中,有的人也會通過各種手段讓別人患上“斯德哥爾摩綜合征”,從而任由自己支配。

我總結,想要達成這種目的,一共有四個前提條件:

1. 先通過各種強力手段威脅你,讓你感到恐懼,不配合的話可能就無法生存下去;2. 再給你一些小恩小惠,讓你感覺他這么做全是為你好,你甚至還會因此而感激他;3. 封鎖消息。除了他給你提供的消息之外,你得不到任何外部消息。到了最后,他喜歡什么你就喜歡什么,他恨什么你就恨什么。4. 經過了上面三步之后,你會陷入徹底的無助和絕望,只有跟隨他、聽從他才能活命,如果敢違背他的意愿,只有死路一條。到了這一步,你就再也沒有翻身的意愿和可能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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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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